李二蛋一口气睡到日上三竿,快到十点钟了。起来后,他发现杨拓不在城堡里,打电话也没人接听,于是他就想,这个小老头要不在他的葡萄园里,要不在丽莎小姐的墓前。
二蛋是昨天傍晚到这里的,杨拓还没有带他去看葡萄园和丽莎的墓呢,所以二蛋都不知道。不知道不打紧的,不知道可以找的。
洗漱完毕后,李二蛋来到了城堡顶部的小天台。放眼四顾,他看到了山林,看到了绿油油的草坪,看到了葡萄园,还看到了一块墓地。
阿什比奈乡村的墓地非常的漂亮,建在一座花园里面,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墓碑成片,排列地整整齐齐。在夜里,人走在里面也许会害怕,但是在白天,肯定是不会害怕的,额,个别胆子贼小的胆小鬼例外。
李二蛋出了城堡,就朝阿什比奈乡村的墓地走去了,希望能在墓地找到杨拓。如果杨拓不在墓地,二蛋也能找到丽莎的墓,因为墓碑上都是贴有小照片的,而二蛋恰好见过丽莎墓碑上的照片。
丽莎是杨拓老大哥的相好,算来,还是李二蛋的半个嫂子呢,虽然有些八竿子打不着。但他既然来到了这里,没有理由不到丽莎的墓前看看。
一路上,二蛋遇到了不少村民,但是他不会说德意志语,没法打招呼,只能笑脸相对。
小伙子是非常帅气的,英俊又神武,虽然长着一双东方的面孔,但在阿什比奈乡村的村民看来,还是帅呆了,比本地帅哥还有味。
德意志是从来不乏帅哥的,在国际上都是出了名的呢,许多我们华夏的女生的梦想就是将来能嫁给一个德意志帅哥。就在阿什比奈这个仅有两百来号人的小村子,帅哥就有不少呢,金发碧眼,皮肤白皙,身材高挑。
很不好意思的,李二蛋这一出现啊,立马把阿什比奈乡村的帅哥们给比下去了。他这一路走来,走了还不到一里路呢,就赢得了一位阿什比奈少女的芳心,和起码三个丈母娘的放心。
应了那句话,帅哥,是不分国界的。
不是吹的,就二蛋这长相,到了非洲食人族族群和亚马逊丛林野人族族群,也是帅哥的存在,迷倒一大批女生没商量。
由于语言不通,交流是个难题,所以二蛋还是一路“畅通无阻”的走到了阿什比奈乡村的墓园。要不然,嗯哼,他非得被女生和丈母娘们给缠住不可,各种打听家事,各种打听收入状况,各种要电话号码。
这才仅仅是阿什比奈乡村,二蛋要是去了不莱梅市那还得了啊,要是去了德意志首都柏林,就更不得了了。
乡村的墓园很漂亮,很漂亮,绿油油的草坪修建地非常整齐,景观树栽种地很有层次感,各种锦簇的花团点缀其中,就如同一个美丽的花园。这里除了花草树木,还有许多雕塑,或人,或动物,或飞鸟,栩栩如生,惟妙惟肖。
阳光泼洒而下,色彩斑驳,一片鸟语花香,生机勃勃,这哪里是墓地,分明是一幅美丽的画卷,是《圣经》中描绘的天国,伊甸乐园。
墓地搞得这么漂亮,让人死后都不好意思不葬在这里啊!
当然,李二蛋挂了后是不会葬在这里的,但杨拓小老头挂了后,是一定会葬在这里的,兴许还会和丽莎葬在一起呢。
我们华夏的墓地,真应该像阿什比奈乡村的墓地学一下,搞漂亮一点,阳光一点,这样那些畏惧死亡的人,应该会看开一点。
此刻墓地中除了李二蛋,一个人也没有,只有鸟语花香,温馨,宁静。二蛋行走在成排的墓碑之中,也许是不想惊扰先灵,他的速度很慢,脚步很轻,一双眼睛把每一块墓碑上的小照片都看得仔细。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二蛋看了两百块墓碑,在第两百零一块墓碑上看到了一张有些熟悉的照片。照片是黑白照,影印在大理石墓碑之上,里面有个漂亮的女子,年纪十8九岁的样子,甜美的笑着,纯真,无邪。
二蛋敢确定照片中的女生就是杨拓的相好,米卡尔·丽莎小姐,一个生在上个世纪初的女孩,十九岁那年因为白血病死去了。
墓碑前放着一束粉色的康乃馨,鲜艳,洁白,还散发着阵阵香气。二蛋猜测,这束康乃馨肯定是杨拓放的。
除了杨拓,也不会有别人了啊!
是的,不会再有别人了,因为米卡尔家族,这个曾经的贵族,在丽莎之后就后继无人了。
杨拓每天起来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搭理他的葡萄园,而是放一束鲜花在丽莎的墓碑前,每天都是如此。只要他活着,鲜花就不会断。
可见,杨拓小老头是个多么痴情的人。
看到了杨拓放的康乃馨,李二蛋突然想,自己也该准备鲜花的。空手而来,这是对先者的不敬啊!
欧洲不流行烧纸钱,烧纸钱肯定不行,只能放鲜花。
鲜花,哪来的鲜花呢?
当二蛋四处一瞅,法子立马就有了。墓园里最不差的就是鲜花了,有玫瑰、康乃馨、百合、郁金香,等等,都是成簇成簇的。现在是春季,正是花儿开得正艳丽的时候,
二蛋一溜烟跑开了,发现没有人注意到,做起了他一向比较擅长的采花大盗。
红艳艳的玫瑰三朵,紫色浓郁的康乃馨三朵,纯洁如雪的百合三朵,……。几分钟后,二蛋抱着一大簇各色艳丽的花再次来到丽莎的墓前,整齐摆放在放花台上。隐约地,他发现照片中的丽莎小姐笑得更灿烂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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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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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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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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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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