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婉儿嘟着嘴道,不愉快都表现在脸上了,然后有小声自言自语道:“什么破蜀黍,都不知道给婉儿撑伞。”
二蛋离婉儿有五米远的样子,又是刚走两步,耳廓一动,就把婉儿的牢骚听到耳中了。
人家婉儿都有意见了,二蛋要是还拿着人家的小伞离开,那就真是坏蜀黍了。
二蛋又一次调转方向,大踏步朝婉儿走去。
婉儿见到二蛋蜀黍走过来了,心里又惊又喜,可是脸还红着呢,要是被二蛋蜀黍看到,再被问起来,不好解释。婉儿赶紧转头避着二蛋,又把呢子大衣的领子立起来,正好把两张脸给遮住了。
四五秒钟二蛋就走到婉儿旁边了。
“婉儿,你很冷吗?怎么还把脸遮住了。”二蛋笑嘻嘻道,“伞你拿着吧!我到那边看看,马上就过来。”
听二蛋蜀黍这么说,婉儿又失落起来了。
当一个小姑娘春心萌动的时候,很容易就会变得极其敏感,心有千千结说的就是这个意思了。
“你自己拿去用吧!我不用。”婉儿说话的时候还是避开二蛋的正面。
二蛋一个铁血纯爷们,怎么会做出有损形象的事呢。
二蛋抬起右手,很自然的抓住婉儿的小手,然后又把伞柄放进婉儿的手心,说道:“你一个小屁孩,还和我客气什么啊。拿着吧!我到旁边看看,又不会走远。”
小屁孩?二蛋同志这么说就不对了,违心的话,说话完全不经大脑考虑。婉儿姑娘怎么可能是小屁孩呢,浑身上下,哪一点不体现着女性的阴柔美,该凸的凸,该翘的翘,整个就是熟透的水蜜桃形象嘛!也就是说婉儿姑娘这朵成熟的水蜜桃,可以采摘了。
当二蛋的大手抓住婉儿小手的那一刹那,婉儿有种触电的感觉。那种感觉,真的很难形容,怕被二蛋蜀黍碰到自己的手,却又很想把小手放进二蛋蜀黍大手中,任他牵着,任他握着,永不松开。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不应该啊!半小时前和二蛋蜀黍牵着手跑明明没有这种感觉啊!
难道,自己心里有鬼?
这个答案让婉儿不得不鄙视自己。
二蛋把伞还给了婉儿,一掉头就走开了。
要说二蛋这个人是情场白痴,不承认都不行。二蛋追到的那几个女孩,不对,应该不是追到的,而是人家姑娘们主动投怀送抱的。人家诗诗吧,主动向二蛋表白的,当着一大瓢路人的面,大喊喜欢李二蛋同志。小青姑娘吧,也是主动向二蛋示好,由于各种原因,比诗诗腼腆那么一些些,可是从相识到床上,二蛋真的没做多少有用功。外国金发碧眼的妹子安妮亚,就更不得了了,主动程度把诗诗都甩掉八条大马路,先是挑逗不断,接着用“巴黎之春”把二蛋弄得失去理智,心神荡漾,然后一溜烟钻进被窝里,强行把李二蛋同志那个啥了。也只有从美女姐姐陈雨婷身上才能看到二蛋在情场并不是白痴得那么彻底,花心大萝卜,脸皮厚,而且有时候还挺不要脸的。
如果二蛋真是个情场高手的话,那么他的生活将会被改写,因为他只要主动一点点,就能把江东第一美女宋家大小姐宋薇薇拿下了,之后的诗诗,小青,陈雨婷,等等,最多是朋友关系罢了。幸好李二蛋同志是个情场傻帽,要不然的话,这本书真的不好写了,早他妈结尾了。
婉儿小姑娘眼睁睁的看着二蛋蜀黍大踏步离开,双眼出身,脸颊娇艳欲滴。婉儿眼中的二蛋蜀黍走的是那么的决绝,那么的无情,一点也不曾为自己停留半步。可是,二蛋蜀黍走路的样子真的很迷人唉,步伐稳健,体型健硕,很爷们,很阳刚,是条值得任何女人托付一生的汉子。不看正面,仅看背影,二蛋蜀黍同样是个帅得一塌糊涂的蜀黍。
可是,这个看起来很优秀的男人,还“打光棍”的男人,值得自己去爱吗?
如果这么优秀的男人都不值得自己去爱,那什么样的男人才值得自己去爱呢?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二蛋蜀黍会对自己有感觉吗?刚才还叫人家小屁孩来着,讨厌死了。
此刻的婉儿小童鞋,左看右看都是个十足的痴情女孩儿,一个初涉情场却内心惶恐的女孩儿。不要看婉儿有时候很女汉子,在爱情方面,有许多东西要去学习呢。
婉儿小童鞋突然恢复了理智,差点都抓狂了。
哎呀呀,自己怎么会变成这样啊!?天呐,天呐,太受不了自己了,讨厌自己,讨厌自己……
“唉唉,这位小童鞋,你要是不买的话,麻烦让一下好不好?”婉儿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说道,也是刚来排队。
婉儿前面都空了三个人了,可婉儿还愣愣傻傻的,站着不动。也难怪人家后来者有意见。
“哦哦!”婉儿说道,然后踏着小碎步朝前走了几步。
二蛋正站在人群里面看“神医”给路人治病呢,眼睛瞪得那叫一个大。
二蛋本以为“神医”会是个老头子,凑近了一看,大跌眼镜,和自己一样是个小青年,差不多一米八的个头,面皮白兮兮的,很阳光很潇洒的一个大男孩。
学无先后,达者为师。人家神医年纪虽然不大,但你不能因为这个原因小看人家,也许人家是天纵奇才呢。
李二蛋自己不就是个特例嘛!
青年神医长得也很帅,当然,不能和二蛋比。二蛋自以为自己已经够“沧桑”的了,可是眼前这个小神医,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历经沧桑,尤其是眉宇之间,有一种饱经风霜自然而然形成的沧桑感。只怕这个神医没少跑路,弄不好把整个华夏都踏了一圈。
只见神医脚穿黑色布鞋,身穿长袍马褂,乍一看还以为是穿越过来的呢,有点祝由传人的意思。神医的长袍马褂里头却是很有现代气息的皮夹克,和他的身份有些不符。
(本书2013年8月4日在17K小说网发布第一章,一晃一个年头了,差不多两百万字。纪念一下。好吧,成绩一坨烂泥,但是会厚着脸皮完本。这个月每天三更六千字,时间设定在早上五点、六点、七点整,读者们早上蹲马桶的时候可以看完。)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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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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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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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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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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