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真的是二蛋蜀黍在叫自己吗?可是,这,不大现实唉!
雪花落在婉儿的白色呢子大衣上,融为一体,不辨彼此。总有那么几片淘气的雪花会钻进婉儿衣服的领口里,很快化为雪水,带走一抹热量,剩下一抹凉意。
此刻的婉儿就像童话中的白雪公主,一个留着短发的公主,一个穿着校服的公主。
二蛋笔直的站着,像一尊大神一般,又像矗立在飞雪世界永远不会倒下的一尊雕塑。二蛋没有喊出第二声,他很确信婉儿会听到自己的叫声,因为婉儿真的停住了。要不然,二蛋不介意多喊两声。
可是小姑娘停住了身子,为什么不回头呢?
好吧,你不回头,咱走过去行了吧!怎么说自己也是个爷们,多走几步又不会死人。
二蛋这么想着,大踏步朝婉儿走去,每走一步,地面上就出现一个清晰的四十三码的大脚印,映在雪中的脚印。咯吱咯吱声是皮鞋踩在雪上发出的,配合北风呼啸的声音,真像一首寒冬腊月狂野大西北的交响乐。
婉儿轻缓的抬起头,望着苍茫茫飞舞的雪花。透过层层雪花,婉儿眼睛中又看到了校园里迎雪绽放的挂满枝头的寒梅,娇艳欲滴,粉红耀眼,在白雪的映衬下更为显眼,相得益彰。
是白雪成全了梅花?还是梅花成全了白雪?还是它们,本来就属于彼此?
一夜不见,梅花开了。也许,梅花等了一年,就是为了等飞雪的到来,现在它等到了,所以,它开花了。
梅花等到了飞雪,婉儿何尝不是在等二蛋蜀黍啊!而现在,婉儿确信自己好像等到了二蛋蜀黍,一个不亲哥哥,却能像对待亲妹妹一样对待自己的蜀黍。
婉儿轻启小口,说道:“二蛋蜀黍,是你吗?”
婉儿的声音很小,就是站在她身边都不一定听得到。可是二蛋的耳朵,整个就是顺风耳啊!很清晰的把婉儿的声音听到耳中。
“那你以为是谁啊!”二蛋,笑嘻嘻的表情。
婉儿终于确定是二蛋蜀黍在叫自己了,于是猛地回身,定睛一看,额,是个黑衣人,戴着黑色墨镜,体型真和二蛋蜀黍有些像唉。
二蛋边走边拿掉了墨镜。
二蛋戴墨镜并不是为了装酷,是为了挡风挡雪,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装酷的成分。没有男生会嫌自己帅吧?最好是帅得越过分越好。
还别说,墨镜真的挺好使,把二蛋装扮得像个荧幕中的侠客。
墨镜也是慕容千夜给整的,好像还是普拉达牌子的,造型独特,前卫。
婉儿嘟着嘴,像个小怨妇似的,和学生妹的形象真的很不符。
在婉儿看来,二蛋蜀黍和以前相比又帅了一些,那脸型相比最帅气南高丽明星都遑不想让,笑起来还是那么的迷人,身材还是那么的伟岸。如果自己将来能找到一个这么帅气的男朋友那该多好。还有,二蛋蜀黍的身上落了一层白白的雪,就连头发上也是一片白,二蛋蜀黍该等自己等了多久哦。这个傻蜀黍,怎么就不知道找个地方躲一下呢,太不会照顾自己。
陈晓露女士还没有走呢,甚至车门也没关上,突然看到婉儿停下来不走了,感觉很意外,当看到一个陌生大叔靠近婉儿,更是意外得无以复加。
慕容千夜何尝不是如此,嘴巴半张着,想看看李二蛋演的这到底是哪一出。
难道是,老牛啃嫩草?
其实二蛋即使和婉儿好上了,假设,那也算不上老牛啃嫩草吧!婉儿十六岁,二蛋二十二,相差仅仅六岁。如果男的比女的大六岁就算啃嫩草的话,那全地球啃嫩草的男人得论亿计。
二蛋三步并做两步走到婉儿小姑娘面前,说道:“婉儿,我看你来了,好在你还记得我,要不然,我的脸都没地方搁了。”
可是,婉儿竟然嘟着嘴哭了,眼泪无声滑落,在白嫩的脸上留下两道泪痕,好不惹人怜爱。Χiυmъ.cοΜ
在二蛋看来,婉儿流眼泪完全是没来由的。
“婉儿,你别哭啊!是不是我今天不该来?”二蛋愣头问道,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学校门口的保安武警,还有迟到的学生,都盯着二蛋和婉儿看呢,也是一副莫名所以的表情。脑袋的比较活跃的,甚至认为李二蛋做了某些出格的事,把人家小姑娘惹哭了。比如说,吃干抹净不认账啦!劈腿啦!等等。
婉儿在学校那可是风云人物,校花,成绩顶呱呱,全校基本上没有不认识她的。喜欢婉儿的男生多了去了,光论对婉儿表白过的就不下十个,暗恋的就没法统计了,可以肯定不在少数。可是呢,人家婉儿洁身自好,目前还是单身贵族。
二蛋这个死小子,弄不好一不小心就成了整个1949中男生们的共同“情敌”。
“我走了啊!”二蛋。
婉儿无语凝噎。
“那我真走了啊!”二蛋。
婉儿继续无语凝噎。
“唉,今天真不该来。”二蛋叹息一声。
丫,连说两次要走,再不走就是说话不算话了,面子上过不去,于是二蛋真的转身要离开。
“你为什么现在才来看我?”婉儿凝噎着问道。
“我去,你是因为这哭的啊!赶紧把眼泪擦掉,人家还以为我欺负你呢。”
陈晓露女士下了车子,穿着恨天高的高跟皮鞋朝女儿走了过去,那身材,那气质,那长相,无不体现出成熟女人的独特魅力,感性,知性,还有一点冷傲。
陈晓露心里面有一千个为什么想要问女儿。如果女儿和学校的学生谈恋爱,陈晓露不会觉得意外,毕竟,高中生谈恋爱太正常不过。这年代,高中谈恋爱都属于晚恋行列了,早恋要从幼儿园小学抓起。陈晓露女士还是能看得开的。可是如果女儿和一个社会上的大叔谈恋爱,陈晓露会觉得很意外,打死也不会同意的,再帅的男生都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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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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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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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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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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