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丐世神医>第四十一章 金刚狼王杰克
  克鲁尼长老右手持刀在空中挥舞一圈,一道光环顺着刀的轨迹铺散开来,诡异的血红色光环,克鲁尼的嘴里也在念念有词。所有骷髅亡灵就像受到召唤一般,急速退回屠刀之中。

  拉赫曼王子因此捡了一条命回来。这厮以后应该安生一些了吧!!!

  别以为顶着王子的光环就能把世界踩在脚下。没有绝对的实力,还是干好自己的分内事再说吧!!

  道奇战斧二蛋还真是头一次开,可是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飞机的发动机装在摩托车上可不是盖的,油门稍微一提,速度立马飙升,最高时速能达到七八百公里呢,整个就是飞机的速度,一般人还真左右不了。

  二蛋前脚刚走,克鲁尼长老扑扇着翅膀就追了过来,速度虽然逊色一点,可是飞得高望得远啊,不管二蛋往哪个方向赶去,克鲁尼长老都能第一时间发现。二蛋并不是逃窜,而是想找个人少一点的地方决斗罢了,以减少不必要的误伤。

  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面上,你追我赶,这场打斗很有看头啊!!!

  血族和雇佣兵的战斗也接近了尾声,双方各有伤亡,血族死了十个,雇佣兵还剩下五个。

  伤亡对狼群雇佣兵来说太正常不过,甚至小分队全军覆没都有发生过。

  血族今天要对付的目标不是雇佣兵,而是李二蛋,所以见到李二蛋逃走之后,也一个个离开了,转瞬即逝,战场一片安静。

  血族速度再快也快不过车的,这一点必须得承认,尤其是道奇战斧这种变态车。迪拜塔周围路边随处可见超级跑车,血族们一点也不客气,两个人一辆,开着就跑。

  基恩也不敢久留战场,最后看了死去的兄弟们一眼,开着车也离开了,直追血族方向而去。琇書蛧

  老大都发话了,雇佣兵们都不敢不从啊,虽然心里都打着鼓呢。

  二蛋以前在迪拜待过一段时间,几个月前才从迪拜回江东的。对于迪拜的道路和地形,二蛋心里有底。

  迪拜一面面海,波斯湾,三面环沙漠,其实整个城市就是建在沙漠上的。

  迪拜广场发生了这么大一档子事,整个迪拜都震惊了,警车一辆辆出动。

  对于这些邪门鬼道的事情,鬼啊,僵尸啊,木乃伊复活啊,大怪物啊,外星人啊,等等,人们都抱着不可信也不可全信的心态。其实许多国家都会有这么一个隐秘的部门,专门调查和应付这些邪门的事,只是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一直没有对外公布罢了。

  网络年代,信息传递的是很快的。迪拜广场发生的震惊一幕,已经有人录像上传到网上了,神马的蝙蝠人手持大刀飞天伤人,骷髅亡灵VS铁血战士,……

  视频画面里的主角非李二蛋莫属,可不是嘛,李二蛋手持大刀凌空横劈竖砍,佛祖扇中的万道精光直射而出,有如烟花绽放一般,煞是好看,战斗力丝毫不亚于半空中的蝙蝠人,别提多霸道了。只是,大晚上的,拍摄的不清楚,从轮廓依稀能看到是个不是很丑的华夏人。

  有一点可惜的是,视频里没有女主角,怎么看怎么觉得少了一点什么。这个时候安妮亚和诗诗正在电梯里往下赶呢。

  为了不视觉疲劳,调转一下镜头,现在转向和华夏隔着一个太平洋的米国。

  米国,沙漠之中,某军事基地,超能战士实验室,基因战士研究所和成果转化中心,宽阔的地下练武场地中央,一个光着膀子的彪形基因战士面对一百个陆军特种兵凛然不惧。周围遍布的高清摄像头能捕捉到基因战士的每一个动作,这样的话基因战士若是某个动作没做到位很容易就会被发现,以把潜能发掘到极限。

  这个基因战士不是别人,正是和二蛋干过好几次可是每次都铩羽而归的金刚狼王杰克。

  前面有提到过基因战士杰克这个人,或者说这个怪物。杰克也就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很年轻呢,正是身强力壮的时候。

  说起杰克其人,也是个悲剧啊,刚生下来没多久就被狼叼到深山老林中。狼没有吃掉小杰克,而是把他当做孩子一样抚养。杰克成了一个狼孩,悲催的狼孩。

  杰克和二蛋,可以说是同病相怜啊!!自古英雄多磨难,古人诚不欺俺!!

  提到杰克,就不得不提“基因狂人”瓦克斯曼教授。如果不是瓦克斯曼教授,杰克铁定还过着狼崽子一般的生活呢,茹毛饮血。说瓦克斯曼教授是杰克的再生父母也不为过。

  瓦克斯曼教授在整个地球的生理基因领域可以说是说一不二的人物,做出过许多有划时代意义的贡献,凡是他做出的研究,很快就会被别的院校疯狂模仿。

  只是,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瓦克斯曼也是个怪人,糟老头子一个,家为小事业为大,把一生都奉献给了科学,献给了人类。要不是瓦克斯曼做的某些研究有违人道,人兽杂交神马的,肯定会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还不止一次。

  杰克已经和一百个陆军特种兵开战了,战胜是毫无悬念的,研究员关注的是杰克能在多长时间内打败这一百个陆军特种兵。

  杰克是瓦克斯曼命名的一号基因战士,是所有基因战士里面最成功的一个,战斗力也远超瓦克斯曼的想象。

  可是基因战士杰克为什么这么成功呢?而别的基因战士无一例外的战斗力逊色不少?

  瓦克斯曼教授也不止一次思考这个问题。

  难道是因为杰克曾经是狼孩这个原因?这确实是一个很值得推敲的原因之一。

  为了证实这个想法,瓦克斯曼教授向国家相关机密部门提出申请,让他们再找个狼孩过来,再做一次实验。

  可是狼孩哪有那么好找啊!!尤其是这个现代化年代,狼都少见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最后狼孩没找到,却找到了一个熊孩。不错,就是熊孩,小时候被熊叼走后背熊抚养的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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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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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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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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