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丐世神医>第一百六十章 血族与血猎(一)
  路易伯爵享受着帝王般的待遇,吃的是最好的,穿的是最好的,用的也是最好的,只可惜他不知道。路易伯爵成植物人的这几年,家族每年花费在他身上的钱不下于五百万欧元。

  路易伯爵刚吃完午饭,安静的躺在床上。厨师中午做了许多美味,全是路易伯爵爱吃的,能吃的,流食和半流食。

  植物人没有吃饱一说,那是不是使劲的喂他吃呢?不然,使劲吃的话不就成大胖子了。路易伯爵的保健师会严格控制他的食量,保证能量够用。植物人新陈代谢是很慢的,喂得多了消化不了,有害无益。

  喂饭的是贴身女特护,喂的那叫一个小心啊。

  喂饭的时候保健师在一旁看着,特护稍有不注意的地方就会被他批的狗血喷头。用保健师的话说,要像对待亲儿子一样对待路易伯爵。

  自动升降病床能自由起降抬高。特护拿着起降遥控器,把头部和腰部抬高,这样喂食的时候流食能在重力的作用下滑进胃里面。然后另一个特护会拿着一块洁白的餐巾给路易伯爵围上。m.χIùmЬ.CǒM

  喂饭的时候要两个特护一起配合,一个掌控路易伯爵的身子不让他东倒西歪,另一个喂食。两个女特护都是人间绝色,羡煞旁人啊!

  一碗粥,先用嘴巴吹冷了,然后小心翼翼的喂到嘴里面,而且要小口小口的喂,真跟喂孩子差不多。

  吃饱喝足后,保健师要给路易伯爵做保健了,揉捏推拿等等。

  基本上这就是路易伯爵每天的生活节奏了。

  二蛋从自己的办公室出来后不慌不忙的朝路易伯爵的病房走去。在走廊里二蛋遇到了胡晓丽,两人愣是聊了十分钟,畅叙思念之情。两人虽不是情侣,但也是一天不见思念不断啊!两人既是上下级的关系,也是一对好搭档。

  鬼面男爵和天使男爵像两尊塑像一般站在病房外面,警惕着周围的每一个试图靠近的人。如果你注意观察的话会发现,鬼面男爵和天使男爵很少说话,就跟仇人一般。此二人站在一起真的不相称啊,一个戴着鬼面具,很是吓人,一个性感魅惑,美艳的不可方物。

  鬼面男爵戴着黑色的鬼面具,非常吓人。小孩见到都会吓哭,人见到他巴不得离开远远的呢。鬼面男爵穿的衣服也很有特色,神父穿的那种袍子,帽子和袍子一体,很拉风。帽子往头上一盖,很有神秘感,就像从欧洲中世纪跑过来的传教士一样。

  天使男爵那造型整的一看就是美女武士。同样是一身黑,黑色紧身皮裤,黑色长筒靴子,上身穿黑色皮衣,里面是黑色小背心。皮衣是敞开着的,根本就没有拉链,而黑色小背心又能遮住多少部位呢,相反更能衬托出天使男爵的性感身材。酥胸饱满圆润,似出非出,乳勾尽显。

  天使男爵是典型的欧洲美女,皮肤很白,白嫩白嫩的,难能可贵的是皮肤上毫无瑕疵,就像一块完美的羊脂玉。银白色的头发微卷,轻飘飘的,被风吹拂着很是醉人。眸子是淡蓝色的,让人错以为是一枚精致的蓝宝石嵌在眼中。

  天使男爵不论何时手里都拿着一把短剑,亚伯之剑。任何贪图她美色的男子都会死在她的剑下,除非她主动献身。

  隔着老远二蛋就感受到鬼面男爵和天使男爵身上散发出的死亡之气了,这二人肯定没少杀人。站在武学之巅的人都是踏着尸骨一路走来的,此话很有道理。

  二蛋和鬼面男爵交过手,吃了暗亏,当时两人都没有尽全力。二蛋还是很自信能干过鬼面男爵的。至于天使男爵的实力如何,二蛋就不清楚了,有可能的话可以试一下,床上也没问题,二蛋奉陪到底。

  二蛋走近,鬼面男爵和天使男爵四只眼睛齐刷刷的盯着二蛋看。鬼面男爵的眼睛是赤红色的,妖气十足。二蛋愤恨的看了这厮一眼,才不会被他的眼神吓到。

  当时在机场二蛋没有仔细观察鬼面男爵,现在有机会观察了,因为这厮值得观察。

  让二蛋感觉怪异的是鬼面男爵身上的气场,因为他身上的气场和人类的不一样。人类周身的气场沿着经脉运转,各个穴位处气场成点状分布,而且各个脏器气场成团絮。总之就是,人类身上的气场不是均匀分布的。而鬼面男爵身上的气场却是呈均匀分布,颜色是诡异邪恶的淡红色,就像是血雾一般。

  二蛋不由得多看了鬼面男爵几眼,越看越心惊。因为鬼面男爵没有心跳,心脏部位也没有正常人强劲的气场。

  也就是说鬼面男爵不是人,而是鬼,吸血鬼。

  传说中的吸血鬼真的存在,不管别人信不信,二蛋是信了,因为眼前就有一个。鬼面男爵可以骗过别人的眼睛,可是却骗不过二蛋的眼睛和敏锐的直觉。

  二蛋在欧洲待过一段时间,知道那里流传着许多吸血鬼的故事。故事里面关于吸血鬼的描写和鬼面男爵一模一样,没有心跳,皮肤苍白,眼睛赤红。二蛋可以肯定鬼面男爵就是一个吸血鬼了。

  吸血鬼表面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这是因为他们善于伪装,不伪装怎么和人类混在一起,怎么吸食人类的血呢。但是他们的真身却狰狞恐怖,足以把人吓破胆喽。

  吸血鬼以人血为食,血就是它们生命力量的源泉。吸血鬼吸血就像吸毒者吸毒一样,有瘾,甚至比毒瘾还大,因为血是它们的食物,是他们的生命之源。除了血,汉堡火腿神马的人家根本不吃,不管是拉菲还是长城干红,人家看都不看,没兴趣。狗血驴血人家同样没有胃口,必须得是人血。这就意味着吸血鬼的存在是以人的死亡为代价的。

  每当夜幕降临,吸血鬼的“血瘾”就会发作,身体异常的难受,皮肤像皲裂一般,喉咙会刺痛,青筋暴露,血管凸起,本能告诉他,该去吸血了。

  吸血鬼从人的血液中获取力量,这是一种超越自然的力量,比猎豹还要快的速度,比熊瞎子还要大的力气,比狗还要灵敏的听觉与嗅觉。

  吸血鬼也有惧怕的东西,阳光。在阳光底下等级低的吸血鬼会瞬间灰飞烟灭。吸血鬼大都生活在黑暗的城堡之中,黑夜中出来活动。等级高的吸血鬼有适应阳光的能力,

  相传吸血鬼的祖师爷是该隐,也就是亚当和夏娃的大儿子。亚当和夏娃就不用说明了,名气太大,地球人都知道。

  该隐原本是个老实巴交的农家小子,弟弟亚伯更是个老实的放牧娃。那时候至尊无上的神是耶和华,以前是,现在也是。神对该隐和亚伯的要求就是,每年要进献一些拿得出手的东西,神以此为报,会保护该隐和亚伯免受野兽的骚扰。

  有一年该隐进献的是五谷,因为他就是种地的啊,而亚伯进献的是羊肉羊奶。神一般都是忌荤,也就是说很久没有开荤了。神对亚伯的进献的物品很满意,数落了该隐一番,说他不上道。

  该隐嫉妒心很强,一气之下把弟弟骗到野外,一刀捅了。

  神是无所不知的,就把该隐抓过来问话,说来神还是偏袒亚伯的,丫,肉也吃了奶也喝了,不办事可不行。该隐死不承认,神很愤怒。

  “有种你杀了我。”该隐说。

  “杀了你太便宜你了,我要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神说。

  “哦,你心真黑。”

  “我要你永远受到人类的唾弃,人见人打,狗见狗咬,驴见驴踢……而又死不掉。”

  该隐过了N年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生活,真的是凄惨无比,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

  因缘巧合,该隐流浪到红海遇到了另一个敢反抗神的权威的人,一个漂亮的女神,叫莉莉丝。后来莉莉丝由女神变成了女巫,这是后话,与本文无关,在此不讨论。

  莉莉丝教习该隐如何利用血液中的力量,手把手嘴把嘴的教该隐吸食人血。该隐绝想不到人类的血液中隐藏着这么大的力量,有了这般力量,再也没有人敢欺负他了,狗见了都要跑的远远的。当然,神除外,因为神是无所不能的,目前的该隐还没有与神想匹敌的力量和技能。但是呢,神很忙,早就把该隐给忘了。

  该隐成了第一代吸血鬼,其实莉莉丝也是个吸血鬼,他们都是第一代,而且两人还结为夫妻了。第二代吸血鬼共有五个,是该隐和莉莉丝的后代。第二代吸血鬼力量不强,甚至不如乃父呢。

  值得载入史册的是第三代吸血鬼,他们很强,远超乃父,甚至可以和神相匹敌。第三代吸血鬼对第二代吸血鬼不满,就造反把他们给杀了。第三代吸血鬼一共十三位,彼此建立家族,统领一方,既“十三氏族”。

  吸血鬼拥有不死之身,只要他们足够强大,只要他们不想死,他们就能永远的活下去。最古老的吸血鬼当属第三代十三个强者,他们有没有经过数千年时间的洗礼活到现在的呢?有可能,极有可能。也就是说,地球很危险,可以和神相匹敌的吸血鬼正隐藏在某个角落。他可能在睡大觉,等待着觉醒的那一天。然后,如果他心情不好的话,他会拿人类开刀。

  第三代吸血鬼掌握有现存的血族内部最高的权威,是吸血鬼的核心而又为所有血族所恐惧。不仅人类怕他们,吸血鬼也怕啊!

  十三血族本来关系还是很好的,相处融洽,后来不知道怎么了互掐起来,今天你杀我,明天我杀你,经历了一场持续千年的圣战,最后胜负难分,死伤无数,人类生灵涂炭。

  现存的吸血鬼一般都是第十三代到第十五代,他们遵从先祖遗训,以低调求生存,维持种族的延续。

  不是说吸血鬼有超越自然的力量吗?为什么不干脆不把人类给灭了,自己统领地球。

  非也,吸血鬼一出现的时候人类确实拿他没办法。但是人类的脑袋可是很好使的,经过总结发现,吸血鬼并不是杀不死的。

  我们知道吸血鬼是通过“初拥”延续着种族。所谓的初拥是这样的,一个正儿八经的吸血鬼甲看中了一个人类,想把他变成吸血鬼乙。于是乎吸血鬼甲狰狞一笑,露出两颗锋利的獠牙,以人类肉眼分辨不了的速度冲上前去抓住人类,牙齿狠狠的咬向人类的脖子,锋利的牙齿刺穿动脉血管,鲜血倒灌。最终吸血鬼甲把人类体内的血榨干了,一点儿都不剩。

  吸血鬼甲喝饱之后打了一个饱嗝,然后他会看看地上躺着干枯着的还有一丝呼吸的人类。这时候初拥只进行了一半,接下来吸血鬼甲会在身上开一个血口,让人类反过来吸食他的血。

  初拥简单的说就是交换血液。

  人类被吸血鬼反哺之后体内就流淌了吸血鬼甲的血液,这是一种血的盟约,血族的盟约,不毁不灭。

  吸血鬼在种族的延续过程中,血脉会变得越来越不纯。所以说,自上而下的,吸血鬼从第三代开始,力量一直在下滑。

  血族内部奉行着严格的等级制度,由上而下,亲王,长老,领主,尊主。尊主下面又分为祭祀,法老,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

  鬼面男爵的职位是在人类中被封的贵族,他在吸血鬼内部是公爵,已经很高的等级了。最多的吸血鬼混迹在骑士职位,想升一级都很难。

  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于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人类拿他们没有办法,因为人家太强大了。

  中世纪以后,也就是在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开始大肆进行捕杀。由于吸血鬼混迹在人类中,很难分辨,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当时确实错杀了不少人。

  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而且吸血鬼的克星血猎闪耀登场。

  于是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必须得想想办法,要不然吸血鬼会绝种的。那时候吸血鬼已经传递到第六代和第八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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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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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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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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