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八荒斗神>一千三百六十四 飞!
  只不过身为血魔王,御天还是很矜持的,虽然他也很想将那柄血神剑据为己有,可是从自己小弟子手中抢东西,他的脸皮还没有厚到这种程度。

  至于御景三兄弟,贪婪归贪婪,但也绝不会把持不住动手,这血神剑在血陌手中,也不算是落到了外人之手,待得血陌成长起来,有着血神剑,将是血丹魔一族称霸丹武大陆的又一大臂助。

  也许连血魔王御天自己都没有想到,只是自己一次无意间的任务,竟然会让得血陌对一个人类独臂小子心生情意,最后竟然闹到和御景敌视动手的地步。

  如此一来,这把血神剑再放在血陌手中,或许就不是那么保险了,那可是一把远超普通上古神器的绝世神兵啊,如果真让血陌将其带着投奔了人类族群,对于他御天的霸业,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所以说这一次御天亲自从血魔岛内出来,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小弟子,也不仅仅是因为那天残玉之首,这其中,还有着血神剑的原因。

  血陌这一想就想了很多,自从她十六岁得到血神剑以来,这把长剑就仿佛成了她身体的一部份,从未离开过她。

  可是血陌却是知道,如果御天真的将自己抓回血魔岛,恐怕这把伴随自己走过了多年的伙伴,就真的要如同那天残玉之首一样,要离自己而去了。

  经过了这么多年和血神剑的磨合,血陌自然是知道这把上古神器的强横之处,如今还自动出现了一门血祭之剑的强横丹武技,更显得这并不是一把普通的上古神器。

  血陌相信,就算是御天自己并不能使用这把血神剑,估计这一次也不会再让其留在自己的手中。

  血神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算得上是血丹魔一族的圣物了,或许在御天的心中,血陌这个自己的小弟子,只是拥有了血神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血神剑的所有权,还是掌握在他这个根本就不能使用血神剑的血魔王手中的。

  来日大难来日再说,血陌倒是很洒脱地收拾起了自己的心情,握着血神剑缅怀了一番之后,便将之收入到了自己的丹田之内。

  看着旁边那个依然一动不动的独臂青年,血陌也有些无奈,现在她的突破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却是只能等沈非完成那不知道是什么的修炼。

  百无聊赖之下,血陌也只能是找了个地方盘膝坐下,这刚刚突破到天丹境,对于这一境界的力量掌控还有些生疏,倒是可以趁此机会巩固一下境界。

  沈非并不知道血陌的那些回忆想法,此时的他,已经是陷入了修炼天魔之翼的执念之中,他要在这数日之内将这天魔之翼修炼成功,因为这对即将到来的枪神岛之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时间转眼之间便又过去了三日,在这三日之内,沈非却是一无动静,血陌心神倒是颇为平静,相反还有些习惯了这种和沈非呆在一起的安静。

  因为血陌知道自己和沈非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之前她感应到的那一丝熟悉气息,已经可以肯定是血魔王御天无疑。

  血陌知道只要御天追到这里,不仅是自己不可能再和沈非呆在一起,就连沈非可能也会有性命之忧。

  达到血魔王御天这个层次,几乎已经可以不用管以大欺小以弱凌弱的这些规矩了,因为规则就是他们这种大陆顶尖强者制定的,只是拍死一个初入地丹境的蝼蚁,想必也不会有人因此来找他的麻烦。

  所以血陌这段时间一直有些纠结,纠结要不要就此离开沈非,那样一来的话,当御天找到自己的时候,没有看到自己和沈非在一起,或许这个自己倾心的独臂青年,就能有着那一丝活命的机会。

  可是血陌又不想错过每一分每一秒和沈非呆在一起的时光,哪怕只是一天,半天甚至是一个时辰,那也是好的。

  这三日血陌虽然陷入巩固修为的修炼之中,但心神却始终不太平静,那一丝纠结一直纠缠着她,让她拿不定主意。

  一方面害怕御天找到自己的时候顺手拍死沈非,一方面又不想和沈非分开,而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血陌就会回想起数天前和沈非的那一夜,脸颊都会变得极其红润。

  这一日清晨来临,天光照射下来,血陌脸上的微红刚刚消减了几分,在她身侧不远处的那个独臂青年身上,却是陡然爆发出一抹古怪的气息。

  在血陌心头一凛之际,立即抬眼看去,而后他便见得那个独臂青年的后背之上,某两处地方竟然隐隐有着丹气鼓动,仿佛有什么东西要从那里钻出来一般。

  “给我破!”m.χIùmЬ.CǒM

  正当血陌惊疑不定之时,沈非那紧闭了三日三夜的口中突然发出一道暴喝之声,旋即她便是清楚地看到,在这道喝声落下之后,从沈非的后背两侧,赫然是突兀地冒出了一对两边各有丈许来长的黑色羽翼。

  这对黑色羽翼缭绕着一袭并不清晰的黑色火焰,如果当初见过那神甲冢内黑甲神火的上官玉等人在此的话,或许会觉得有一些隐隐的熟悉之感吧?

  此时的沈非,感受着从后背两侧冲出的丹气,当即知道自己修炼了三日三夜的天魔之翼,终于是成功了。

  猛地睁开双眼,沈非微一侧头,立时看到了那两扇丈许来长的黑色火翼,当下不由大喜若狂,三日三夜的辛苦,终究是没有白费。

  与此同时,沈非体内的天残魔诀丹气,如潮水般朝着两扇巨大的羽翼灌注而去,当这一对羽翼被丹气洪流灌注到一个极致的时候,一丝从大地之力之中传出的气息,让得沈非心下不由一动。

  “看来想要离地飞行,果然还是离不开大地之力啊!”沈非喃喃了一声,循着那丝感应气息,终于是发现了自己天魔之翼对大地之力的一丝特殊运用。

  世人皆知,在这个大陆之上,大地是有引力的,这种大地引力也束缚着无数的低阶修炼者,让得他们并不能离地飞行。

  只有达到天丹境的强者,才能引动天空之力对抗大地引力,就比如之前的血陌一般,这才能让沉重的人身脱地而起,从而御风而飞。

  但此时的沈非,明显是刚刚进入相当于普通修炼者地丹境的初引境,连大地之力都刚刚才开始摸索阶段呢,又谈何离地飞行?

  而天残魔诀自带的飞行丹武技天魔之翼,却是不知用了一种什么办法,在沈非丹气灌注入黑色双翼的时候,那一扇之间,竟然有着一种神秘力量在抵消着大地引力对沈非的束缚。

  呼……

  心念动间,沈非那一对黑色火翼终于是扑扇了一下,而在不远处的血陌,下一刻便是惊骇欲绝地看到,那个刚刚进入地丹境的独臂青年,双脚竟然已经离地而起,这和她三天前刚刚突破到天丹境的时候想要离地飞行如出一辙。

  可是沈非对于飞行之力的把握明显要比血陌更强了一筹,在双脚离地的那一瞬间,他便是知道自己并不能像当初萧意和冥方那样凌空悬浮。

  所以沈非当机立断,两扇巨大的黑色火翼再次扑扇了两下,而他的整个身子,也因为这两下的扑扇力量,强行抵消了来自大地的强大引力,终于是腾空而起,离地数丈之高。

  在下方血陌目瞪口呆之下,沈非对于天魔之翼的掌控越来越是纯熟,那不断在空中腾挪的身影,就仿佛是一个孩子刚刚得到了一件心爱的玩具,乐此不疲。

  “这天残魔诀果然不愧是天上地下第一功法,这种在地丹境就可以离地飞行的飞行丹武技,恐怕也是仅此一家吧?”血陌毕竟乃是血魔岛的天才少女,她虽然并不知道天魔之翼这个名字,可是飞行丹武技五个字,却是突兀地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

  对于沈非的飞行之力,血陌在一惊之下,既而便是一喜,因为她也正是想到了这种飞行丹武技,将对沈非以后的战斗带来多大的辅助效果,这不仅仅是一门可以让人飞行的丹武技,更是让沈非的保命能力,增强了无数倍。

  以现在沈非一重初引境的实力,或许可以和四五重地丹境强者战个不相上下,甚至是能和六重地丹境的强者一战,但要是当这个敌人已经达到七重地丹境这样的高级地丹境时,恐怕他就力有不殆了。

  有了这飞行丹武技,沈非可以说在地丹境这个阶别已经是立于了不败之地,至少打不过那些高级地丹境修炼者的时候,往着天空一飞,敌人恐怕会瞬间吐血三升吧?

  呼……呼……

  沈非在天空中不停飞来飞去,那黑色火翼扑扇而出的劲风,将血陌额前的秀发吹得飘荡而起,而她的美目之中,也跳动着一种叫做激动的光芒。

  血陌一直相信,沈非对自己的那个承诺,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实现,现在看到这个自己倾心的青年一步步走向修炼的更高处,她似乎可以预见那个承诺实现的时间,已经并不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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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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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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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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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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