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建设盛唐>第一千五节 火枪兵袁风(一)
  唐军步兵阵地很厚实,人山人海,大家抬头周边,全是铁盔,各式各样长兵器同树林一般,旗帜多到如树叶飘荡,但军人们颇有点忐忑不安。

  他们看到敌军势大,敌人来向的天边“隆隆隆……”的闷响响成一片,仿佛远方云层里酝酿的闷雷!

  雷声滚动,视线尽头,地平线上一条粗粗的黑线,无数的马群向唐军蔓延过来。

  摆在前面大家不由得抓紧了手中的“烧火棍”!

  烧火棍,是一个划时代的兵器。。。燧发枪!

  它的原理即利用击锤上的燧石撞击产生火花,引燃火药,击发子弹射/出。

  唐人研制火药枪,事实上是经过了漫长的岁月,自火药投入使用后,韦晞即成立了军备研究所,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就是火药枪!

  利用黑火药推动枪膛里的子弹,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首先是枪管的材质、制作、再就是击发装置,还有击发后的装填问题等等,无数的难题需要克服。

  不得不说东方人的智慧,他们克服了种种困难,先是制出了火绳枪(这点对于唐人还真的不是问题),但没有列装。

  韦晞认为火绳枪不足以对付手执弓箭的游牧民族,直到燧发枪研制成功后才在军队里列装。

  而且唐军装备的燧发枪是后装子弹的,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

  它的好处是大大简化了射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射击精度,使用方便,成本也低,便于大量生产。

  以唐人现在的大工业化生产,其成本比弓箭还便宜,关键是就算小孩子和女人都可以打枪,更不用说成年男子。

  大规模列装下去,人手发一支枪,部族骑兵算个毛!

  不过燧发枪装备之后还是头一回大规模使用,效果有待观察。

  ……

  阵临斗兵皆阵列于前!

  部族军的马蹄声轰轰烈烈,由于马匹众多,冲击力大,传到唐军阵地上都在颤动。

  起了一阵风,军阵上的旗帜被吹得猎猎作响。

  近了,更近了!

  沉重的马蹄声如同践踏在人的心坎上,一次次敲击着士兵们和军官们的心。

  许多人都很年青,毕竟“火枪兵”是个崭新的兵种,比如象这位叫做袁风的年轻小子,长得俊秀伶俐,今年才十六岁,是他的首战。

  他是来自突骑施故地的归化唐人,经历多年,袁风彻底汉化,习惯于汉人的生活,喜欢读汉人的书。

  很不幸地,他部族语都不会了,连部族立命安身的骑射、骑战均不象个样子。

  征兵年间,他十五岁,部队到他的家乡征兵。

  突骑施故地的归化唐人喜欢参军当仗,为自家的女婿效忠效劳(指韦晞娶了突骑施女郎,他也几乎每年都到突骑施故地视察),以当兵为荣。

  袁风前去应征,骑射、步射和马刀使用上均不过关,做不得骑兵,招致小伙伴们的嘲笑。

  因为突骑施人几乎都是骑兵!

  好在还能当步兵,但当大头兵实在丢面子,袁风的父亲是政府官员,叔叔是个中级军官,利用关系,将他搞进了新组建不久的火枪兵里。

  十六岁的袁风看着逼近的部族骑兵潮,说不害怕是假的,他心里充斥着首战的恐惧,他没见过血,也知道对面扑来的骑兵的威力。

  但他仍有勇气面对这一切,他不断告诉自己,现在自己是训练有素的火枪兵,周围都是武装到牙齿的兄弟们!

  本队的军官也有点紧张,毕竟还是火枪兵的第一次对敌,万一打不过呢,不过他还是给士兵们鼓起勇气道:“弟兄们,保持队形,听从命令,我军必胜!”

  “必胜!必胜!必胜!”大家高吼着,似乎在驱赶出恐惧。

  敌人越来越近,面孔逐渐清晰,他们的吼叫声和马蹄声震耳欲聋。此时队列中说什么话已经听不见了,武将们只有吼叫才有用。

  军官吼道:“叫你们干什么就干什么,远的喊话别听,听自家将帅的军令!临阵后退者斩!准备!”

  “举枪!瞄准!第一二三列开火!”

  除了叫出来的命令,他高举的军刀落下,还有象征开火的红旗在晃动。

  听到命令的人一起扣动了板机!

  “砰砰砰……”

  枪枝的轰响声大作,硝烟顿时遮挡了视线。

  待到烟雾稍退时,映射在唐军眼前的是“赏心悦目”的一幕。

  唐军都是瞄准战马射击,对面的部族军马匹倒了一地,还没死的马匹在地上痉挛发抖,马血象条条的小溪流……

  “换队!”

  袁风机械地跟随着队友们撤出了第三列的序列,由后面的一列已经装填完毕的火枪兵上前,军官一声令下:“开火!”

  轰响大作。

  “换队!”

  ……

  没错,正是三段击,那时的火枪无法连续射击,因此三列队(直立),第一列射击后,退至队伍后方专心装填弹药,由第二列士兵上前开火,然后是第三列,不断地交换位置,交替装弹、开火!

  火药枪、三段击都是韦晞的杰作,虽然他只是提了个概念,但火药武器之父就是他了。

  唐军丧心病狂地不止三段击,他们在地上挖了壕沟,里面放了一列士兵,然后蹲着有一列士兵,才是站着的第三列士兵,所有有军官说第一、二、三列,第三列才是正常的三段击,还有一列,是骑在马上的火枪兵!xǐυmь.℃òm

  如此射击间隔的时间大大的缩短了,火力更猛!

  ……

  部族军受到了很沉重的打击,尤其是这种打击令到人和马都感觉害怕,但无人敢退,敢退者斩!

  左贤王阿史那达干被人说成了贪生怕死,他虽不用上阵,但血红着眼睛去督战,绝不能坐实这样的名声,部属哪怕前面是地狱深渊也得往下跳!

  可惜他们死了也是白死,袁风他们在前面放枪,后面唰唰唰的箭矢一齐飞向天空,那是抛射的弓箭。

  在这样的火力前,想正面突破是个奢望!

  ……

  在后方的小丘陵上,一队贵酋象看戏般地看着前面的战斗,他们看到唐军阵地上硝烟弥漫,喊叫声一片,部族旗帜不断晃动,召唤部族上前冲锋,有人道:“达干死了不少人了!”

  “嘿嘿,死得好,瞧他对谁都看不起的样子!”有人应道。

  在场的都是心腹,说的话不怕传出去。

  “达干又换下一队人了,该我们上了?”有人问道。

  “不,再等等!”右贤王阿史那折钵闲闲地道。

  他等到达干又死了一批人,才指挥他的部队出动,兜个大圈子,往唐军后阵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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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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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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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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