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建设盛唐>第十三节 临门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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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小宝保持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很早就起床锻炼身体,没想到玄清比他起得更早,已经端坐在堂上坐早课了。

  听到小宝弄出来的声响,玄清微微点头。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勤奋的人总会有收获,让旁人对他也有信心!

  公用厕所、自个儿到井边打水洗脸,小宝深切表示好想后世方便的生活设施!

  变革的动力来源于生活的逼迫,为了抽水马桶,为了不让别人的米田共熏着自己,为了拧开笼头就有水,一定要努力努力!

  他开始在堂前练拳,练的是自家的花拳秀腿和一些常规运动,活动一下身子,目前周边形势不明,自然不会将自家的重要拳法展露出来,但长久不操练,拳法生疏,小宝心忖得找个地方,制个木人桩去练咏春。

  殊不知观内地方窄小,什么都一览无遗,玄清看着他做的广播体操和俯卧撑,顿时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未来人?玄清深深地思索着。

  ……

  太阳升起,有人送来了早餐,却是一位热情的胖大嫂,她衣着朴素,却精神十足,声音声亮,为人爽朗!

  她向着玄清鞠躬致意,玄清亦欠身回礼。

  “这是胡大娘!胡记早餐店的老板娘!”玄清介绍道。

  原来他接受善信的供奉,送来的是馒头加上一点咸菜,味道还不错,小宝照吃不误,让玄清又是点头:欲成大事,岂可讲究生活。xǐυmь.℃òm

  其实玄清要吃胡饼也可以,但玄清楞是要馒头够矣(建设盛唐13章)。

  两人都是年轻人,风卷残云一般将十个馒头吃个干净,然后大眼瞪小眼。

  半响,玄清问道:“小宝,你可有什么打算?”

  “大哥,我打算先卖药,再作其它!”冯小宝决定重操旧业,再徐图打算。

  两人相识一个下午,即成好友,称呼大不一样,以兄弟相称。

  听着他的打算,玄清眼中精光闪过,摇头道:“不是很妥当!”

  “为何?”冯小宝不解地问道。

  “因为……”玄清眼中闪过精光,大拇指上翘道:“天子已移驾洛阳!”

  原来如此!

  唐朝时期实行的是两都制,即长安与洛阳均为都城,起初以长安为主,但自麟德二年(665年)开始高宗皇帝与武后就长期居留在洛阳,除了国家大典之外,很少回到长安。

  换言之洛阳已经变成了统治中心,长安徒有虚名而已。

  洛阳成为唐帝国的统治中心,是武后的手尾,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需求。

  武后常驻洛阳,是因为她上位的经历过于血腥,她把王皇后和萧淑妃残忍折磨陷害致死后,心里有鬼,好象是王、萧的鬼魂在宫中作祟,经常在梦中出现王皇后和萧淑妃披头散发、血流满面、张牙舞爪的影子,使她惶惶不可终日。

  为了逃避良心的谴责,她需要换一个新环境,那里没有鬼祟,无疑洛阳就满足了她的需求。

  另外还有一个啼笑皆非的原因,是因为天下不太平,从长安到洛阳的路途上时有强盗出现,这些强盗牛13得紧,连官兵也不放在眼里,凡官兵到了,他们就骚扰不已,或拦路截车,或挖地为坑,或暗箭伤人。就连高宗要去洛阳休养,路途都难保平安,只好用盗贼头目与官兵一路同吃同住来保驾,才可平安到达。有一回高宗去洛阳,就是请万年县监牢中一位盗贼保驾的。天子行幸,竟由盗贼头目途中保护,皇家颜面全无。

  或有人说天子一怒,流血千里,强盗猖獗,剿之便是了,岂能任他们胡来?但高宗时期又与他老子唐太宗时期不同,唐太宗手下群雄毕集,开国将领云集,谁敢动他们,他们就打谁,而高宗统治时期则是将星凋零,武力值严重下降,且他的内政统治又比他老子差,最明显的是高宗时期的米价贵过唐太宗,内政一差,盗贼蜂拥而来,杀之不尽。

  而且那时期的生产力有限,道路交通逊色,开发有限,你看就算是****,在改革开放之前道路两旁都是树荫,树林路边无灯,到得晚上黑灯瞎火,强盗们做了坏事往山林里一钻,加上天黑,上哪找他们去?

  再有是长安的人口众多,而粮食转运不易,长安经常饥馑,有时就连皇宫内都吃不饱肚子。高宗就曾率百司禁军等人四次到洛阳“就食”,洛阳则不同,风调雨顺,积蓄充实,粮食和物资的储备较为充足,四面的运输条件也都便利,还有运河这条大动脉,很容易将长江以南的稻米及其它物资运送到洛阳,物资充足,加上洛阳能攻能守,战略地位优越。

  皇帝皇后都洛阳,玄清知晓冯小宝根底,自然为他打算,只见冯小宝通天之后,方有玄清受用不尽!

  他缓缓道:“朝廷以洛阳为重,百官相从,家师在洛阳有个老君观,我们可以去那里落脚!”

  开玩笑,李淳风最讲风水,洛阳王气大盛,他也早早在洛阳占了个坑。

  “去洛阳?”冯小宝问道。

  “正是!”玄清点头道,然后问起来:“我先带你去参观一下长安城……”

  “不用不用!”冯小宝摆摆手道:“以后有机会!”

  “你的意思是说立即就走?”

  “正是!”

  玄清听冯小宝的话,有种对他刮目相看的感觉。

  他知道冯小宝是头一回到的长安,居然不被长安的繁华所迷惑,须知长安是大唐最繁华的地方,多年下来的经营,哪怕是朝廷重心设在洛阳,豪门大族们依旧呆在长安的为多,毕竟长安的荣华富贵享受是任何人都难以抗拒的,而且机会也多,可以说迷花了大家的眼睛!

  冯小宝居然不受长安的迷惑,初来乍到,说去洛阳,说走就走,让玄清嘀咕:“他……还真的是来自未来?”

  听冯小宝话题一转道:“尊师若有空闲,我想拜见一下!”

  开玩笑,如此大能,准确地预见到他的到来,岂可不见上一面,请他指教一二,说不定省下许多功夫,少走许多弯路。

  可惜他的愿望落空,玄清说师傅年老多病,只是静养,从不见客。

  当然!冯小宝想请李淳风指教,别人谁不想啊,皇帝更想啊,李淳风自然怕的是泄露天机过多,麻烦多多,唯有托病不出,谁都不见,象这回指点玄清,是他破例关照自家小徒弟,没多少人能有这么的福气。

  听说李淳风不见他,冯小宝深感遗憾。

  玄清说道:“我立即去联系一下,我们马上走!”

  他出门而去,半个小时回来说道:“正好有一支商队出发去东都,我们跟着走!”

  小宝衣着轻简,玄清也是动作神速,打了一个包袱,与小宝就此出发!

  冯小宝走的或许是对的,在凤州县城里谋夺他祖传药方的土豹子跛豪派出的追兵于一天后到达长安,本来揪不起什么风雨,不想跛豪识得的贵人对此甚感兴趣,派出人手四处搜索,他乃地头蛇,倘若冯小宝一直呆在长安,保不准被他们发现,但他早早离开,留下的踪迹极少,任由别人再怎么的能耐也找不出来。

  ……

  玄清找上的那支商队是栗特人的商队!

  栗特人原居地在葱岭西的河中地区,早在南北朝时期建立了康、安、米、曹、石、何等城邦,汉文称为照武九姓,这些国家位居亚洲腹地的中心,当横亘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贯通时,诸国因之致富。

  他们最擅长经商,多豪商大贾,创立了源自阿拉美字母体系的拼音文字,一般称为栗特文,其文化水平很高,绘图、音乐、舞蹈都非常发达。

  作为外族,他们在唐朝遇到了好时机,唐朝皇室虽是汉人,却有胡人的血统,因此对外族不算歧视,而且唐朝对汉人推行重农抑商,严禁汉人从事国际贸易,从而为栗特人创造了独霸丝路贸易财源的有利条件,其富有是普通汉族商人难于望其项背,就算是世代官宦大族也难以比得上他们有钱。

  栗特人的成功之处还在于善于投附一定政治势力,并取得一定政治地位,从而有利于商业活动的开展,他们为人圆滑,擅长下注,例如玄清,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年轻道长,名声不显,找到的栗特人商队首领名叫康采恩,一个魁梧的中年汉子,身着白衣,香油抹发,一丝不苟,手指上尽是闪耀的戒指,身上披着粗长的金链,腰带上更是闪闪发光,著名的栗特人“万钉宝钿金带”是也!即在革带上装饰以各种珠宝,上佩刀剑,最厉害的是他的腰间带有鱼袋,他还是大唐的官员!

  (ps:鱼袋表示他有朝廷的官职在身,按制,官员们挂着鱼符以显示自己的官员身份,鱼符状如鱼,分左右两片,上面有孔,用来系挂。“鱼符”是官员特有的“身份证”,普通老百姓还没有这份待遇。“鱼符”上面刻有持符官员的姓名、官职、任职衙门、官阶等。鱼符的材质因官阶的高低而不同:亲王、三品以上的高官用的鱼符是金子做的;五品以上的官员用的是银质鱼符;六品以下的官员用的是铜质鱼符。为了方便官员们出门办事携带鱼符方便,朝廷还专门为官员们定做了一种装鱼符的“鱼袋”,而且要求是“符不离袋、袋不离符”。)

  可是有钱有势的康采恩对上还是白身的玄清,却是恭敬有加,抢先打招呼,说有幸与道长同路,深感荣幸。。。听听,明明是玄清去麻烦他,却说成了是他康采恩的幸运。

  甚至玄清起初不介绍冯小宝出来,只说是他的伙伴,康采恩还是对冯小宝再三致意,丝毫没有失礼。

  照他的说话:“(玄清)道长非常人也,做得道长的同伴亦非常人也,万万不可怠慢。”

  这么做无疑给人深深的好感,所以栗特人的成功绝非侥幸。

  当然栗特人也不是下贱,叫做有眼光,如果玄清不是一代奇人李淳风的弟子而是一般纨绔,只怕康采恩是客气但不会是亲热了。

  事实上,康采恩识得玄清,也给玄清的道观送上供奉,今天玄清找他帮忙,他是大喜过望而不怕麻烦。

  只要双方交往下去,联系越来越紧密,自然会有回报的!

  栗特人从来都是放长线钓大鱼,只要你有投资的价值,现在嘛,冯小宝已经列入了他们的观察名单上,只看他日后的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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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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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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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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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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