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印证了燕赤霞的话一般,整座枉死城突然发出了一阵巨响,天地也随之摇晃,宛如一副末世来临的景象。
“剑来!”
当是时,然道:“接下来,在下打算前往杭州一趟,不知燕兄?”
“甚好,”燕赤霞不由一喜,道:“某家辞官以来,向来是天南海北的游历惯了,这杭州嘛,倒是去过那么一两次。”
“那就有劳燕兄带路了,”叶凡道。
商议之后,二人即刻启程。
考虑到燕赤霞旧伤未复,而御剑又太过招摇,商议之下,二人当即购买了两匹快马,即日离开了北郭镇。
“二位兄台,请留步。”
行至正午,就在叶凡和燕赤霞打算找个地方歇歇脚的时候,突然,从后方传来一声呼喊。
见状,叶凡好奇地转过了头,只见一位书生打扮的年轻人,身后跟着一位书童,二人都骑着快马,看上去像是刚刚经过一番狂奔。
“阁下是?”
“失礼,失礼。”
来到近前,书生连忙下了马,拱手道:“学生朱孝廉,是前去华阳府赶考的举子。敢问二位,可是要到华阳府,这一路上,匪徒众多,不如二位与我结伴同行,如何?”
“哦?”
叶凡一听,不禁来了兴趣,他也是第一次被人这样搭讪,而且之前遇到的宁采臣也是位书生,至于眼前这位朱孝廉到底为何要邀请自己同行,却不是他想要知道的。
想到这,叶凡转头看向燕赤霞,后者暗暗点了点头,示意这朱孝廉与二人算得上是同路。
当即,叶凡出声道:“既然朱兄盛情相邀,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在下叶凡,这位是在下的朋友,燕赤霞。”
“见过叶兄,燕兄。”
朱孝廉连忙行礼,旋即,目光落在了燕赤霞身上,试探着问道:“敢问这位燕兄,可是江湖中人?实不相瞒,在下向来仰慕那些侠客,今日得以一见,喜不自禁……”ωωω.χΙυΜЬ.Cǒm
原来如此!
叶凡和燕赤霞对视一眼,顿时明白了这位朱孝廉的心思,这也难怪,毕竟燕赤霞一副江湖人士打扮,身上更是背着一副剑匣,一看就像是个剑客之流。
而此方世界的境况,不可谓不乱,朱孝廉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书生,独自出行,若是不找几个靠得住的同伴,怕是要不了多久,便会被沿途的山贼土匪抢的一干二净了。
有了朱孝廉的加入,之后的路程,倒是多了几分生趣,据朱孝廉所说,从此地到那华阳府也不过三天的路程,四人乘着快马,又有燕赤霞这样的人物在侧,一路上倒也算是畅通无阻。
又过一日,转眼间,天色已经渐渐迟暮,而四人却仍在荒郊野岭之中,周围并无任何休息的地方。
见状,朱孝廉却是有些急了,毕竟,他只是个普通书生,虽然算不上养尊处优,但也绝对没有过在荒郊野岭露宿的经历。
“叶兄,这……今晚我等怕是要在这野外露宿了,这可如何是好?”
“朱兄莫急,在下先前无意中瞧见,前方似乎有一处寺庙,咱们不妨到那里借宿一宿,”叶凡道。
“寺庙!”
一听到有住的地方,朱孝廉不由眼睛一亮,哪里还顾得上好奇叶凡为何这么清楚此地情况,连忙招呼着书童道:“后夏,快一点,咱们今晚就在前面的寺庙休息一宿。”
不多时,众人来到寺庙前,这寺庙看上去倒是有些年头,或许是鲜少有人路经此地,缺少香火,倒是有些冷清。
进入庙内,朱孝廉的书童后夏,率先开口道:“请问,这里有人在吗?”
“何事?”
随着这一声落下,庙内突然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只见一位老和尚缓步走了出来,见到众人,不由一怔,好奇道:“老衲不动,几位施主,你们这是?”
不动!
听到这个名字,叶凡不禁露出了一丝回忆之色。若说先前遇到朱孝廉,那还只是巧合,但是在听到“不动”这个名字时,那尘封已久的记忆,似乎又浮现在了眼前。
破庙、朱孝廉、不动和尚……
这不是聊斋之中《画壁》里面出现的人物么?
只是,为何独独少了那个与朱孝廉一同进入寺庙的孟龙潭?
不过,一想到朱孝廉邀请自己和燕赤霞一同前行的事情后,叶凡顿时了然,那位在《画壁》中扮演了强盗角色的孟龙潭,怕是因为自己和燕赤霞的缘故,没有像原著那般再去拦路抢劫朱孝廉。
就在叶凡不断回忆着《画壁》的剧情时,那边朱孝廉也与不动和尚好生交涉了一番,总算是让对方同意了自己等人借宿一晚的要求。
“几位施主请随意,庙内简陋,招待不周,还望海涵。”不动和尚道。
朱孝廉闻言,连忙道:“大师哪里话,能够让我等借住一宿,已经感激不尽了,又何来招待不周之说。”
不动和尚点点头,转身走入了厢房,至于叶凡等人,则是好奇地打量起了寺庙的摆设。
寺庙不大,但却显得古意盎然,除了前面的那座摆放着佛像的正殿外,后面便是几间简陋的厢房,至于寺庙内其他的东西,倒是不多,唯独墙上那一大片的壁画,显得有些独特。
壁画!
一念及此,叶凡连忙来到了壁画旁,细细地打量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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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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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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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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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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