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蓬元帅的声音斩钉截铁。
几人却都沉默了下来。
佛是佛教所能达到的最高果位,也是灵山的最强等阶,以斗战为名的佛,想来灭掉永生魔宫是不成问题的。但这尊在灵山既不归属于大乘佛教也不遵从于小乘佛教的胜佛却再也不是曾经那个满腔热血的盖世英雄了。
他要修佛,要修自我,却又没有佛陀的善良慈悲,哪管得了世间疾苦不疾苦。xiumb.com
西行之路给了他什么?给了他一颗安稳沉淀的心,收敛了他的戾气;给了他盖世的功德;给了他无穷无尽的法力……
哪吒沉默了半晌,作为一千多年前就与孙悟空交过手的天庭战将,他也很是唏嘘,许久才道:“这大概是最强的一尊佛,也大概是最没有用的佛陀果位了。袈裟莲台除了泯灭了他的杂念,什么用都没有!”
“热血、气概,情仇、信念,大概都被他的佛位当成杂念给泯灭了!”
“无需再说了,天意如此。”
“我们非要一厢情愿将对胜利的希望寄托在一位从来没发过声的佛陀身上本就是个错误,诸位修行这么多年,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都理不清楚了吗?他帮我们,是天大的功德,不帮我们也只是本分罢了。”
“广力菩萨说得对,还是那句话,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天下有识之士如此多,我不信个个都能坐视妖魔乱世而不理!”
面对永生魔宫,几人都毫不畏惧!
安阳深吸了口气,却对天蓬元帅道:“元帅可曾劝过斗战胜佛?”
“劝过,又有何用?”天蓬元帅道。
“不知元帅可否带我前去见一见斗战胜佛,我自有办法让胜佛在关键时刻出手,或者其他大神亦可。”安阳笃定的道。
“哦?你有什么办法?”
“恕我不能直言。”
“如此。”天蓬元帅沉默片刻,“也罢,虽然我并不想插手此事,但也帮你们一次。事到如今也只得死马当活马医了,我就带你去试一试!不过你可想好,一定要让事情能成,才能让永生魔宫得以覆灭!”
“我不敢保证,只得一试。”
“无妨,一试便一试!我也是闲着,正好多跑跑,否则这身子可就生锈了!”
“那我们何时出发?”
“我准备准备,过些天出发。”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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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康觉得自己睡了一个好长好长的觉,睡得全身心都放开了,懒散散的,自参军打仗以来再没有睡得这么舒适过。而事实上现在这个世道就不容人安睡,即使参军之前,他也没这样放肆的睡过几次。
睁开眼睛,他忍不住想呻吟一声。
入眼的是华山西峰顶上的寺庙,青瓦破损了不少,甚至有些漏光,窗户是坏的,正好能一眼看见连绵不绝的大好河山。
“对了!”
朱明康陡然警觉起来。
自己怎么会突然睡着了的?
他记得……
正当朱明康回想之时,却发现门突然一下被推开了,安阳有些高瘦的身影站在门口背光处:“醒了?”
“发生什么了?”朱明康问。
“没什么,这几天劳烦你了。等下送你回去吧,你想回哪儿?青刹国还是其他什么地方?”安阳的语气淡淡的。
“嗯?回去?”朱明康愣住了,片刻才道,“你们找到真的斗战胜佛了么?”
迎着他的目光,安阳也沉默了下,最终还是点头:“是啊,出了点差错导致将你卷进这件事情中,你要什么补偿么?”
“……”
“哈哈,要什么补偿!我还得感谢你让我走这一趟,见过这么多神话中的神仙,体验了这么多凡人一生无法经历的事!”朱明康表现得十分豁达,但心里却有一种淡淡的失落。
大概是舍不得这奇妙的生活吧?
他如是想。
见安阳凝望着他没有说话,他又将笑容收起,沉默了下,才道:“既然如此,正好我也回青刹国继续我的生活,也愿你们这些神仙能早日将永生魔宫这个三界毒瘤拔除,还世间一个太平!”
“我们……会的!”安阳有些不确定,但语气还是很坚定。
“那就好。我家祖上也是当过官经过商的大户人家,我小时候经常听我爷爷说,那时候妖魔还没这么猖獗,世间安宁,他们上山劈柴下海打鱼都不用提心吊胆,没有饿死的人,也没有冻死的人,大家会欢笑着过各种节气,我很羡慕那种生活……”
这个英勇善战的汉子在这时似乎很有感触,语气间也有了不少柔软之处。
安阳这时甚至觉得他是真的与斗战胜佛不沾边,完全就是一个凡人,一个有血有肉也有七情六欲的普通人。
他会为了自己的国家而上阵杀敌,为了胸中的正义和想保护的东西而牺牲自己,敢于与高大威猛的俱芦人直面硬碰。他也会因为愤怒而破口大骂,因为自己告别这种奇妙而失落,还会在回想年少的憧憬时露出内心的柔软,与他以这等低落语气说话。
他既有热血的一面,怒发能冲冠,也有柔软的一面,垂下眼睑让人沉默。
还有强大的一面、弱小的一面。
无数个面……
但仔细想想,今时的斗战胜佛没了当初的妖性,为了佛性又泯灭了人性,或许朱明康身上的特质正是他所需要的呢?
“以后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变得如太平盛世一样。”安阳最后也只得撂下这一句,便转身向外面正殿走去,也不管自小生于乱世的朱明康能否想象得到——天平盛世究竟是什么模样。
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
这句话绝不是说说而已。
安阳为朱明康的离去准备了堪称丰盛的送别宴,虽说基本都是真空包装的食品,但规格也十分高,各种肉食酒水都有。
德州扒鸡、卤猪蹄、烤鸭、牛腱子肉和各色海鲜。罐头就不用说了,汤也是调制出得苏伯汤的类型,还有现实世界大多数人都没有吃过的泰国香米煮出的白米饭,晶莹剔透、酥香软糯,能远超太平时期的皇室水平。以及两瓶有些年生的神仙酒……
放在这个时代,是无数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的盛宴。
朱明康就不用说了。他虽是将军,但也过得很苦,不止打仗的时候苦,回了国也过不上好日子。
酒足饭饱,安阳便送朱明康回去。
照例是先飞上太平,再沿着这颗巨大的星球飞行,飞到北俱芦洲再降落。
朱明康穿上了他那身厚重的盔甲,拿上了他的长枪与大刀,武器盔甲上满是身经百战的痕迹。
惊讶过后的他依靠在窗边,靠着冰冷的三钛合金窗沿,看着下方能隐隐看见的弧形轮廓,嗤一声笑了出来:“我还是头次发现大地居然是弯的!哈哈哈,真是妙哉,要是回去给那些书生说,他们肯定要说我满口胡言!”
躺坐在驾驶位上的安阳头也不回道:“大地其实是圆的,是一个球,咱们都站在球上。”
“一个圆球?那另一边的人怎么不会掉下去?大海中的水不会怎么没有漏?”
“因为这颗球有吸力,所有凡人都被它吸住,别说不会漏下去,你就是跳起来,它也会马上将你拉下去。”安阳说。
“原来如此。”朱明康满脸疑惑。
安阳侧过头瞥了他一眼,有些笑意。他知道自己说得已经够清楚了,但同时他也知道,朱明康还是理解不了。
差着那么多个时代呢!
个人飞行器在真空中的速度能甩筋斗云N条街,很快便到了北俱芦洲。
应朱明康要求,安阳将他送回家。
他在青刹国边陲一座城池有套府邸,很大。只不过在这个时代有的是地,你能修多大修多大,只有饿死的人,没有因你修的房子太大占了他的地而和你争论的人。只有空着没人住的地方,没有无家可归的人,所以府邸的大小并不能代表他的贫富。
事实上朱明康的府邸只有一个老佣人,连小妾都没娶,也养不起丫鬟、下人。
现在与俱芦人的战争已经告一段落,其他将军不知朱明康和安阳谈了什么,却果断的认为朱明康牺牲了自己换来了胜利,于是朱明康已经成了青刹国的大英雄,为民间津津乐道。
并且很多人以为他已经升仙,皇帝也觉得他不会回来了,给他追封了很高的爵位及很多虚名,还形式上赏赐了很多东西。
然而现在朱明康回来了……
所幸是安阳陪着他回来的,否则估计不少人连杀了他的心都有了。
在这里住了两天,朱明康要上京领封赏,安阳便送他上京,然后才返回华山。
这几天看得太多,实在惹人唏嘘。
有妇人将婴粟的浆水涂抹在幼儿的嘴唇上令其昏睡,然后狠心踩着裹过的三寸金莲脚蹒跚离去;有小孩痛苦,但他们不知道失去了母亲的他们面对这个时代的饥民会是怎样的结局;
有人偷尸而食、抢婴而煮。
有些地方的菜市场直接明码标价的卖人肉,面对官府他们直言道:野狗食人肉无罪,今人已饥荒至此,人命不若狗乎?
路上满是头发与白骨,却不见其肉,马车碾过时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有人卖女换食,有人易子而食。
而要吃人的妖魔都挑着人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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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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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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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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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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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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